党中央部署党纪学习教育以来,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、教育厅工作要求,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教育考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,明确18项工作任务和责任部室。
4月29日至5月9日,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,组织全院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,逐章逐条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3名同志围绕学习内容交流学习体会,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《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》。各党支部同步举办支部读书班开展学习研讨。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,为高质量开展全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。
院党委注重党纪学习教育与民族团结教育衔接,召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暨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干部大会,深入学习领悟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关于党员不得参加民族分裂活动、不得破坏民族团结、不得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等方面的纪律要求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的民族工作的“纲”,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,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,树牢马克思主义“五观”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为新疆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助力。
(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党纪专题学习)
(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)
(各党支部同步举办支部读书班开展学习研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