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,结合我区工作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。
一、凡考点在我区目前尚在外省返回确有困难需跨省借考的考生,须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,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,逾期将无法受理。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,考生务必在新考点备考,考点将不再更改,请考生慎重考虑选择。
二、已提交借考申请的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查询借考申请结果。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后,借考事宜由借考省份统筹安排。
三、对身处区内非报考点所在地(州、市)的考生,原则上均不安排借考,建议合理安排行程,尽早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备考。对确有工作或生活无法克服实际困难的考生,请及时与所在报考点联系,征得报考点和借考点审核同意后,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。
四、广大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,密切关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,以及所在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