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新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08 00:00

    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26-28进行。在我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须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,现将我区研考防疫主要要求公告如下。

    一、考前准备
   (一)考试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

    1.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(1222日起)核酸检测阴性报告(纸质版或当地APP小程序显示版均可),方可参加考试。

   (二)提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

    1.应于考前14日(1212日起考生本人自我进行健康监测。建议考生自觉减少外出,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,做好个人防护;非低风险地区来疆参加考试的考生,建议考前14天在考点所在地、州、市备考。

    2.考生须提前自行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https://yz.chsi.com.cn,下同)”或“新疆招生网(http://www.xjzk.gov.cn,下同)”下载、打印并如实填写《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》。

    3.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,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考生,不得参加考试。

    4.如出现发热(≥37.3℃)、乏力、干咳、腹泻等症状,应及时向报考点报告。

   (三)考前进行健康应试承诺

     1.考生考前须自行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“新疆招生网”下载、打印、签署本人《健康应试承诺书》,进行健康确认时向报考点或考点提供。未提供者,不得参加考试。

     2.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,对隐瞒行程、隐瞒病情、故意压制症状、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。

   (四)考前进行健康确认

     1.考生须在考前3天内持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、14日内体温监测登记表、健康应试承诺书到报考点或考点进行健康确认,加盖健康合格印章。

     2.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进行健康确认的,须在第一场考试时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核查确认。

     二、考试实施(一)入场、候考和考试

    1.考前60分钟起(规模较大考点根据实际可再提前),考点组织考生进行安全检查、体温检测、相关证件核查,考生沿通道分散、保持适当间隔、有序入场。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,要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,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。发热考生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,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,由专人引导,前往备用隔离考场。

    2.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,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。

    3.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,不扎堆、不聚集。

    4.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。

    5.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,进入考场就座后,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;非低风险地区、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。

    6.考试期间,考生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,要按自治区和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快速处置。

    (二)考试结束离场

     1.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,不得拥挤,保持人员间距。

     2.考生要按考点要求错峰离场。

     三、温馨提醒

    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,应密切关注报考点及其所属地疫情防控相关信息,高度重视交通、住宿、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,自觉遵守、服从考点学校防疫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