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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6-14 00:00

各地(州、市)消防员招录工作小组:

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应急厅〔2019〕382号)和《关于做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招收青年学生考核选拔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做好自治区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招录办公室”)统一安排考生政治考核、心理测试、体格检查和面试等工作。各地(州、市)消防员招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
二、报考资格条件

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政治立场坚定,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;

(三)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;

(四)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;

(五)年龄不超过22周岁(截至2019年8月31日);

(六)参加由招录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核、体格检查、心理测试、面试,结论均为合格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第一阶段:登记报考意向。协调教育局、学校等单位加大宣传力度,鼓励有意愿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,于6月14日10时至6月20日20时前,填写《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意向登记表》(附件1),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录办公室邮箱:xjzlbgs119@sina.com(“新疆招录办公室”拼音首字母)。

第二阶段:组织考核测试。招录办公室组织考生参加政治考核、心理测试、面试和体格检查等工作。

政治考核由各地(州、市)消防员招录工作小组到考生所在生源地(县、市)负责开展,填写《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》,报送招录办公室。

心理测试、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在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开展,报到当天,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、身份证和2张1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。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录办公室另行通知。

第三阶段:报送考生信息。招录办公室将政治考核、心理测试、面试和体格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新疆教育考试院。新疆教育考试院根据招录办公室提供的合格名单,依据考生志愿,将达到自治区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投档至中国消防救援学院。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投档比例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商新疆教育考试院确定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地(州、市)消防员招录工作小组要加强与学校、社区、公安派出所等单位的沟通对接,做好相关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。政治考核要重点考核考生政治面貌、宗教信仰、政治言行、主要经历、出国(境)情况、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,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。

(二)各地(州、市)消防员招录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,严格纪律,严把标准,杜绝因组织不严密、措施不落实、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以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问题,确保政治考核工作按期完成。

招生工作实行“阳光工程”,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,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,严肃查处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。

咨询联系方式:

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:010-69787118、69787119

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微信:15701065161

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:0991-5093203

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邮箱:xjzlbgs119@sina.com(“新疆招录办公室”拼音首字母)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

2019年6月14日